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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酒后驾车撞死人被拘
2009/7/3 4:07:00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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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广州市公安局7月2日通报,6月28日凌晨在广州黄埔区驾车撞死人的黄埔交警大队民警范某已被确证是酒后驾驶,并于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经警方调查取证,6月28日凌晨,黄埔交警大队民警范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黄埔区石化路与曾某驾驶的无牌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曾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广州警方迅速组成专门工作组开展调查。

广州警方表示,在处理这宗交通事故过程中,黄埔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已决定对其停止执行职务,正在接受调查。为依法公正处理事故,公安机关将商请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也已派出工作组,对事故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7月1日,范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经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对范某的血液进行酒精测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8.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对范某在发生事故时是否属于醉酒状态,警方将请专门检测机构进行科学鉴定。广州警方表示,将按照公安部“五条禁令”有关规定,对肇事民警范某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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